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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2月21日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材料

文 号:深龙华委退役军人办〔2022〕19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材料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3年02月2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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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7〕8号)要求,为加强对《深圳市龙华区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宣传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效,现就《若干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军地12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明确提出了“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龙华区退役军人(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军官和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根据部、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按照区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龙华区实际,编制完成了《若干措施》。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

  (三)《深圳市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深府办函〔2021〕36号)

  (四)《关于调整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标准的通知》(深财社〔2010〕5号)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府〔2011〕114号)

  (六)《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办法》(深退役军人规〔2022〕1号)

  (七)《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9〕11号)

  (八)《关于进一步执行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法〔2019〕10号)

  (九)《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

  (十)《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十一)《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粤财税〔2022〕7号)

  (十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

  (十三)《深圳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办法》(深退役军人规〔2022〕2号)

  (十四)《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

  (十五)《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20〕5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理顺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自主创新创业、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强化保障措施等6大板块,共21方面措施。

  (一)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方面措施。为满足龙华区退役军人学历提升需求,提高培训机构承训意愿、培训质量,有效提升龙华区退役军人能力素质和就业创业竞争力,《若干措施》提出6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开展退役前培训;二是组织全员适应性培训;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四是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实训)基地支持力度;六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

  (二)理顺拓宽就业渠道。针对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不宽不畅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3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放宽招录聘用条件;二是推动多渠道就业;三是开展精准化就业帮扶。

  (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为鼓励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加大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力度,《若干措施》提出2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二是发放吸纳就业补贴。

  (四)扶持自主创新创业。针对退役军人创业成本较高、渠道较窄、积极性不足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4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财税扶持;二是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三是落实场租补贴;五是强化激励机制。

  (五)优化就业创业服务。针对龙华区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积极性不高、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亟待完善、就业创业服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3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二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三是发动社会参与。

  (六)强化保障措施。《若干措施》从加强督导考核、加强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乐业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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