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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观澜街道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日期:2024年05月1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1、申报人深圳市牛湖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的1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牛湖路,地块编号为903202400001B,用地面积为3320.4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17.10平方米。2、申报人深圳市牛湖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的4栋历史违建,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牛湖社区牛湖路,地块编号为903202400002B,用地面积为8979.5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919.11平方米。

  以上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我街道已进行了初步处理,现按规定将其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清单进行公示,详见本公示附件。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与观澜街道执法二中队联系。电话0755-23503782 伍工。

  龙华区观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二中队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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