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证摇号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现将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名单、选房排位、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的通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证摇号结果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确定了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合格认租家庭一房户型第一队列及二房户型第一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2)。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2025年7月24日8:30-12:30、13:00-18:30,房源选完即止。
具体选房排期安排详见附件3。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二)选房地点及选房方式
选房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科技南路交汇处安居高新花园商业广场二楼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时间及选房排位号顺序依次选择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选房家庭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
(三)签约及入住
华章新筑项目由深圳市龙华安居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运营管理,由申请人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租金和押金收取等由运营管理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或非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入住手续在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含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4。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11A室;监督电话:0755-2333658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重要提示
(一)本项目靠近城市主干道,有建筑工地,附近有直升机场建设施工,往来车辆、工地施工、直升机运行可能对本项目临近房源带来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灯光、噪音、振动、废气、粉尘等影响。
(二)本次配租的房源为腾退再分配房源,学位可能出现被锁定的情况;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有学位申请需求的申请人在认租前充分咨询龙华区教育局后,结合自身家庭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承租该项目。
(三)申请人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四)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选房名单。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七)申请人在选房签约时需签订《项目情况告知确认书》(详见附件5),认租本次配租项目的申请人,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周边环境、学位、租金、物业管理费等信息并予以认可。申请人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和不接受该项目“周边环境、学位、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等事项为由,就该项目同类信息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提出诉求。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社保、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华章新筑项目一房户型第一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2.华章新筑项目二房户型第一队列选房名单及排位
3.选房排期表
4.华章新筑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5.项目情况告知确认书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