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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举行《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2年07月28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龙华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依据《“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深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深圳市龙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我局研究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30日下午14:30-16: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广场三路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3楼会议室(暂定)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0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社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各一名,由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社区代表由街道推荐产生(6名);

  3.社会公众代表(1名):凡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从事应急管理或者关注本规划的公民、专家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则由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敏思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7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现场听证会者,请下载并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jjzhglk@szlhq.gov.cn。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55-23338969。

  八、其他事宜

  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听证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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