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现场核查,龙华二线拓展区白玉街(腾龙路-布龙路)工程、大浪上岭排村排水管网改造完善工程等2个生产建设项目已无水土流失隐患,鉴此,我局对以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予以集中备案。
对以上通告内容有异议者,可在2025年2月8日前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5-21016781。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予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集中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第六批)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5年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