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龙华区人才引进租房与生活补贴,可以同时申请和认购公租房吗?
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及公租房轮候等有关规定,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不影响公租房轮候申请。
在2020年7月份本人向公司申请2019年住房货币补贴名额并提交资料,资料在单位审核通过,其中已提交证明2019年至2020年7月份本人名下无房产证明,于是审核通过之后单位将我个人名额提交。在2020年11月份个人得知因本人有房产记录而未获得补贴资格。我申请的是2019年期间本人在无房产的条件下的租房货币补贴,为什么会因我在今年2020年9月份购置商品用房记录有关联?2020年9月之前我都是租房形式住房,而申请的补贴只是针对2019年的无房产记录的重点企业员工申请者。
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关于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发放问题,根据《关于受理2019年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申请的通告》“享受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人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未购买或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购房补贴政策,未领取区级新引进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2019年补贴款项于2019年受理,2020年按季度审核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经核查,您于2020年9月购买了商品房,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按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相关规定,应当不予发放第三、四季度的补贴款项。
龙华新区什么时间更改为龙华区的,有没有具体的国务院批复的文件?
区委(政府)办公室回复:2017年1月7日,深圳龙华区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成为行政区;具体的国务院批复文件为:《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的批复》(国函〔2016〕159号)。
2019年重点企业租房货币补贴已经发放了吗?我们公司到现在还没发放,2018年的补贴公司是今年三月份发放的。因为年后可能离职,那公司如果今年又是年后四月份发放这样可以吗?
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根据我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发放流程,区重点企业需在当年按时申报租房补贴,补贴款项于同一年度发放到企业,并于下一年度按季度申报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发放补贴。根据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申报相关规定,符合发放补贴条件的人才需为重点企业在职员工,离职后将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龙华区公租配租一直是4人家庭可选三房,这两年因为龙华这个政策,有非常多的其他区户籍4人家庭,都把户口迁到了龙华,对于本就是龙华户籍的多人口家庭受到了挤压。
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区可结合房源情况确定配租面积标准。结合我区具体配租房源情况,我区户籍家庭配租面积标准一般为: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35㎡左右户型的房源;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50㎡左右及以下户型的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65㎡左右及以下户型的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80㎡左右及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申请到公租房后,是否可以带家人(非共同申请人)同住?
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根据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公租房长期同住人需为主申请人直系亲属并登记备案,其中非共同申请人不作为有效的家庭人口数不计入配租面积标准,但可作为同住人员。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您继续关注龙华区的发展。
申请的公租房在龙华,我工作在福永,上班会很艰难。有什么合法的方式可以转租吗?然后自己再在福永租一个房子。
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管理及租赁合同相关规定,公租房转租转借属于违法行为,无合法转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