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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深圳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华中医坐堂医诊所等2家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的批复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1年08月2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龙华卫健批〔2021〕107号

深圳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华中医坐堂医诊所、深圳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民治中医坐堂医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办理深圳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华中医坐堂医诊所、深圳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民治中医坐堂医诊所2家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核定项目见附件。

  二、请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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