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 EN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管理公开 > 行政执法公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开展年度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