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龙华区司法局就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一年内针对全区行政执法案卷、执法音像记录进行评查(不少于1200宗);
2.协助做好上级部门进行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协调工作;
3.协助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
4.协助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对区执法单位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5.针对涉及行政执法的疑难复杂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等服务;
6.其他区司法局指派的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
律师事务所提供不少于7人服务团队(团队负责人除外),由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和2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成果。服务团队成员应熟悉政府法律业务、熟悉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满足2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
合同履行期间,服务团队专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区司法局同意后,方可更换。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56万元以内(含税)。服务期为期一年(按照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深圳市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派驻律师、对接律师、主管律师团队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供应商应当具有为政府法制或者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历,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连续两年担任市、区级政府法律顾问或从事过政府法制、司法工作,熟悉法治政府考评、行政执法监督等政府法律事务。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聘,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四、报价文件构成及提交方式
请有意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至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选聘材料提交区司法局。(接收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一)报价文件(一式贰份),密封盖章(落款章、骑缝章);
(二)承诺函(详见附件);
(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情况一览表;
(五)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律师事务所涉及政府法律事务等领域的业务情况及业绩;
(七)法律服务方案;
(八)其他可以说明参与选聘律师事务所业务能力的材料;
(九)文件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401;
(十)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通过EMS邮寄提交。
五、项目评审
由龙华区司法局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采购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与其签订合同。
六、其他
(一)参与的律师事务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司法局不负责参与采购流程中律师事务所准备的、提交的相关材料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三)有关本次选聘相关事宜,可以向区司法局咨询。
咨询电话:0755-2819547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华区司法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