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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街道办事处关于征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违法线索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日期:2026年06月1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红山社区福龙路转人民路辅道右侧、红山社区长岭皮水库南侧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背景

  近期,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红山社区福龙路转人民路辅道右侧、红山社区长岭皮水库南侧(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定位图)存在疑似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破坏原状植被建设为硬化地面),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等规定。

  二、需征集的违法线索

  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线索:

  (一)违法行为主体信息:实施或参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组织或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等);

  (二)违法行为时间节点:违法行为开始时间、持续周期、近期具体活动时间(如施工、运输建材、破坏植被等时段);

  (三)相关证据材料:能够证明违法行为的照片、视频(含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信息)、通话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一)线索提供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不得虚构或诬告陷害,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并尽量提供可核查的佐证材料(如现场照片需附时间水印、视频需连续完整、证人证言需留联系方式);

  (三)对匿名提供的线索,若经查证属实且线索关键的,仍将予以核实和处理。

  四、线索核实与反馈

  我单位将对收到的线索逐一登记、核查,核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反馈给线索提供人(匿名线索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

  联系人:伍俊宇

  联系电话:0755-8171888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来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创业花园240栋

  六、注意事项

  线索提供人需注意自身安全,如因提供线索受到威胁或干扰,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报警电话:110)。我单位将严格保护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定位图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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