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0年07月21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为促进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健康发展,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招投标行为,择优选取和规范管理代建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构筑廉洁诚信体系,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预选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代建单位预选库实施细则》)。

  代建单位预选库是代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工作。一是有利于缩短代建单位的招标时限,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有利于提高代建单位门槛,确保更多优质的代建单位通过招标先行入库;三是有利于培育壮大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切实提高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文件主要内容

  代建单位预选库,是指通过预选公开招标方式,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能力、人员力量、工程业绩、履约评价、社会信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从中优选出一批工程项目代建单位组成的预选库。

  《代建单位预选库实施细则》全文分为“总则”“预选库入库”“预选库使用”“预选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共三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实施细则出台的目的、原则、相关部门职责、申请投标入库的原则、条件、评审方法、入选程序、预选库的使用、代建单位的选取方式、预选库的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1.细化代建单位预选库类别。结合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事权的划分,根据建设领域类别,预选库分为水务工程、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五大类别,并明确相应的招标单位:区水务局作为水务工程预选库的招标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景观园林绿化工程预选库的招标单位;区建筑工务署、区前期中心联合作为房屋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预选库的招标单位。每个工程专业类别预选库的代建单位不应少于5家。

  2.明确代建单位投标入库要求。一是明确申请投标入库的原则、代建单位的申请条件、需提交的材料、评审方法、入选程序、选取方式等。二是力求高标准选拔优秀企业入库,实施细则重点对企业的专业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人员配备水平、既往的业绩水平、安全生产、获奖情况、服务便利度、拥有建筑信息模型等新型建设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审。

  3.强化履约评价管控,明确招标单位主体责任。招标单位建立预选库的日常监督机制,在政府网站实时公布代建单位的资格状态,对代建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联合区住房建设部门推进履约评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