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安置房管理办法(试行)》(深龙华府办规〔202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25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进一步明确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立项及土地供应等事项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19〕736号),规定各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安置房管理办法。龙华区长期无安置房可用,影响龙华区土地整备和征地拆迁工作。为规范龙华区安置房的计划、供应、管理及分配,保障龙华区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二、主要制定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进一步明确土地整备安置房项目立项及土地供应等事项的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补偿安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二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安置房概念及筹集方式、区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需求与计划。从街道到区层面明确安置房需求计划的编制,并对安置房用地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做出规定,确保能够较为合理、稳定地提供安置房房源。
第三章政府投资建设安置房。从安置房用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分工、用地选址、用地出让、项目建设与验收、移交及登记、质保及维修等方面对安置房用地建设项目建成前的工作做出全链条、全流程的规定。
第四章配建安置房。从安置房配建监管、购置协议签订、移交及登记、质保及维修等方面进行规定,并明确了安置房配建监管内容以及购置协议内容。
第五章安置房管理。明确了安置房管理范围及方式、安置房空置处理等规则。
第六章分配与临时使用。规定了安置房分配工作流程及安置房临时周转使用流程。
第七章为附则。主要明确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新旧政策衔接、解释权限及有效期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