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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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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力量。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制定本措施。

  二、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充分考虑了当前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要目标任务是培育壮大产业能级,增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动能,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健全聚集平台,加强合作交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阐述并明确总体目标、资金使用原则、扶持对象、资助原则、受理原则、有效期等事项,围绕培育壮大本土机构、加速引育优质机构、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机构拓展市场、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共13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培育壮大本土机构(第1至3条)

  第1条 支持机构做大做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营业额首次达到一定数额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2条 鼓励机构参加评选。对成功入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知名榜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限定时间内申请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3条 支持机构经营增长。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经营增长支持,年营业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年营业收入增长达到一定数额的,根据增长数额分别给予奖励。

  (二)加速引育优质机构(第4条)

  第4条 强化优质机构引育。支持引进国内外示范引领作用强、知名度高、高端服务能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梯度培育中小企业,精准培育规上重点企业。

  (三)促进行业创新发展(第5至7条)

  第5条 培育人力资源科技企业。对新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等称号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奖励。

  第6条 营造创新发展氛围。对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专业论坛、供需对接交流会等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根据承办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第7条 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对获评人力资源服务业赛事奖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赛事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第8条)

  第8条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类专业园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园区(楼宇)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扶持。

  (五)推动机构拓展市场(第9至10条)

  第9条 支持参与就业公共服务。鼓励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零工市场丰富运营和管理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我区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10条 支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对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扶持。

  (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第11至13条)

  第11条 着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开展分级分类管理,支持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对主持制(修)定行业标准的机构给予补助。

  第12条 持续开展清理整顿行动。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相关主体经营行为。

  第13条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发动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每年组织选派一定数量的行业高管进行研修培训。依托校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快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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