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废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1〕4号),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