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对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城中村二次装修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19年06月0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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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建设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龙华街道:
  今年以来(截至5月17日),我区共发生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亡人事故各1起,死亡2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安全生产事故发生,5月24日,区安委办督查组对龙华街道清湖社区城中村二次装修工程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分别对清湖新村东四巷6号,清湖新村东五巷11号,清湖新村西八巷3号,清湖新村西七巷3号,清湖新村西七巷4号,清湖新村西十二巷3号等6栋楼宇二次装修开展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未张贴《龙华区零星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和《龙华区零星工程安全检查标准(负面清单)》等危险因素告知及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施工作业现场临边洞口无防护、施工现场多处脚手架连墙件被拆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简易自制木梯等安全隐患21条(详见附件)。其中,涉及安全管理的隐患15条,占比71.42%;涉及电气安全的隐患5条,占比23.80%;涉及消防安全的隐患1条,占比4.76%。为切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区安委办现对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请区住房建设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龙华街道高度重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行业监管、城中村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责任,核实备案资料,全面加强城中村二次装修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单位于6月6日17时前将排查整治情况通过协同网报送至区安委办,整治情况要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执法文书、已采取的整治措施等。督办情况将纳入2019年绩效考核。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