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0年10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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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19〕2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深府办函〔2020〕69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基础,加快推进龙华区养老服务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处理好政府、社会、家庭之间的关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推进老有颐养,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区,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

  以需求为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推动多元参与,打造“1+6+N”智慧养老服务网、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体系、养老志愿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具有龙华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一网两体系”养老服务格局。到2025年,家庭照料能力明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养老服务规模不断壮大,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不断增强,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优质。

  ——增量。着眼于全覆盖织密网。到2025年,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和老年大学实现街道全覆盖,初步构建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五级养老服务网络。普惠性养老床位数不低于户籍老年人口数的1%。

  ——增能。着眼于提品质树品牌。聚焦人才培养、科技应用、适老化改造、医养结合、综合监管等方面,努力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增效。着眼于增活力可持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1.落实养老设施规划要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养老服务需求状况,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区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健全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民政部门参与评审验收并负责接收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以不低于7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通过租赁、回购、改造等方式进行配置。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闲置资源整合力度

  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探索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整合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它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等土地和规划要求。(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

  依照龙华区老年人分布和养老需求,建立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五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升级,打造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四位一体”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鼓励各街道引进社会力量建设嵌入式、专业化的社区长者服务站。加快推动对星光老年之家的标准化改造,打造成家门口的小区(楼宇)长者服务点。完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同址或邻近设置。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现有设施和资源,实现物理空间的整合共享,加快推进长者饭堂和助餐点建设,构建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长者助餐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大学建设,到2025年,实现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和老年大学全覆盖。(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内容

  1.构建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体系

  鼓励养老机构将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促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品牌。在龙华区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可在龙华区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探索建立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养老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和指导。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创新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模式

  加快规划建设区级颐养院。升级改造龙华街道敬老院,建设区级长者服务指导评价中心。在明晰产权和优先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建筑工务署、区前期中心)

  3.构建养老志愿服务体系

  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帮助高龄、失能、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开展社区巡访服务。培养养老志愿队伍,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探索互助养老“时间银行”制度,引导辖区困难群体、志愿力量、爱心企业等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丰富为老服务内容。(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群团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

  4.深化医康养结合发展

  进一步打通医康养资源,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接,通过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以及医养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鼓励拓展合作内容,开展中医药和康复适宜技术服务。到2020年,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行政审批流程。支持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宣教、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养老服务要素支撑

  1.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开展区级、街道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区长者服务指导评价中心为统领,有效链接6个街道长者服务中心、N个社区长者服务站点等养老设施,统筹全区养老服务资源,构建“1+6+N”养老服务网络。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老年人智能产品应用和数据接入,开展“菜单式”服务,完善“虚拟养老院”功能。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建立老年人、家庭照护者、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各类服务组织的多方联动机制。在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推广使用智能产品,推进养老服务智能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持续增强家庭照料能力

  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实施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区开展家庭照护者照护技能、应急救护知识和心理减压知识培训;支持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对失能、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给予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3.营造老有颐养社会环境

  建设老年宜居社区,优化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推进老旧住宅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将老年人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工作对象。建设具有龙华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积极宣传老龄事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评选和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及为老服务示范单位。推进老年人文体活动发展,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发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情。(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群团工作部、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服务

  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老年教育网络。鼓励各类教育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进老年教育资源、课程、师资共享,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支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推动健康老龄化。(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四)提升养老服务行业质量

  1.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参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从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要求、服务规范等方面,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统一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点名称和标识,明确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运营管理和考核标准,以标准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依托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和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建立健全由“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老年人及其家属等多元参与的社会化监督机制。(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税费减免等,对严重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加大惩治力度。(区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设立社区养老专员,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巡视探访、转介推送、办事指南等服务。加强对各街道养老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提升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建立区级养老服务人才库,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在养老服务组织、医疗机构设立教学实习基地。(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扶持政策

  属龙华区注册登记且备案的社会养老机构护理员,在龙华区域内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补贴。辖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获得国家、省、市表彰,或公开发表学术文章,按规定给予奖励。按照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补贴等政策。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1.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鼓励物业、物流、商贸、家政等各类服务企业及养老服务组织面向社区,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推动跨境合作,引进国际养老服务先进理念、管理团队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有竞争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各类主体公平竞争、有序发展,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区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养老业态融合发展

  将养老服务产业纳入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夯实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基础,建立具有龙华区特色、产业联动的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生物、健康、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健康产业集聚园,推动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和引进行业领先的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推进老年产品用品和技术的研发、创新及应用,提高老年产品用品的供给质量和水平。(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依托龙华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跨部门的重难点问题。各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把发展养老服务摆在重要位置,推动《意见》在本街道落地。区政府将养老服务实施情况列入对各街道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养老服务成效明显的街道,给予资金、项目等倾斜。

  (二)强化政策保障

  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由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各类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地。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相关单位将养老服务发展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申报,区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审核保障工作。区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服务经费的监督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区级分成)中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应不低于55%。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和补供方相结合的财政补贴机制,带动社会有效投资,扶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四)落实人员保障

  依托区和各街道现有相关工作机构,增强养老服务管理职能,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区和各街道要充实、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可在社区工作者中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养老服务管理工作。

  附件:1-1.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

  1-2.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1-3.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进养老志愿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附件1-1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

  推进智慧养老工作,是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对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指数、实现老有颐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有效发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区“一网两体系”养老模式落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智慧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配置、服务创新”的原则,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硬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实现家庭与社区、机构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推动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智慧养老模式中受益。

  二、发展目标

  根据养老工作要求和龙华区实际情况,针对管理痛点及养老服务需求,通过“互联网+养老服务”的方式,基于区政务外网云平台,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集多渠道入口、专业评估、合理分派、精细化服务、全面监测为一体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闭环,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龙华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龙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1.建设全区统一的综合为老服务平台

  建设集老年人基础信息和养老服务资源信息于一体,服务、指导和管理功能兼备,数据共享、覆盖全区的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将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等信息录入平台,整合为老服务数据资源,对接各业务系统中在线服务内容接口,提供快速查询和数据统计等功能,建立“智慧养老”数据标准,纳入“智慧龙华”数据标准体系。

  2.构建“1+6+N”养老服务网络

  区级整体掌握全区老年人基本情况、养老服务状况等,实时监测老年人享受服务情况;街道作为业务的直接实施方,具备老年人分布、老年福利发放、老年人健康、老年人安全、老年服务详情、服务人员回访等数据更新以及数据修改等权限;社区作为基层服务方,实时跟踪老年人居住情况、养老服务需求动态等。以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支撑,统筹全区养老服务资源,打通养老服务相关业务,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加强龙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开发

  1.老年人信息管理

  各社区工作站每月录入和更新本社区老年人信息,精细审核老年人数据、养老服务场所、服务记录、志愿者服务记录等相关数据,确保录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三无”孤寡老人、独居老人、低保老人、百岁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体进行梳理,安排专人通过上门探访、电话随访等形式跟进、了解特殊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制作台账、定期更新。评估结果是提供针对性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

  各街道办事处每年度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平台中老年人信息。

  2.老年健康安全管理

  对接“智慧龙华”服务接口,获取老年人健康信息,进行健康管理。根据老年人需求,配备数据可接入区物联感知平台的健康及安全终端设备,如血压计、血糖仪、智能手表、手杖等。探索在老年人出现紧急情况时,通过触发手表、手杖等智能设备上的SOS按钮,拨打设备已设置的紧急联系人电话,并发送短信至紧急联系人手机,引导相关救助人员及时到场施救。

  3.养老服务管理

  区民政局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建立服务清单,委托有资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指导服务供应商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及平台使用培训等。服务供应商自行组织培训,指导服务人员服务规范及平台使用方法,将为老年人开展的各项服务情况录入平台。

  4.长者助餐服务管理

  推进长者助餐工作智能化,实现订餐、送餐、就餐和结算全程信息化监管。

  5.养老场所管理

  辖区内养老机构、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等养老场所将本场所工作人员信息及活动开展情况录入系统,及时更新场所信息,做好为老活动相关记录。老年人参与活动时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进行签到,保证服务有据可查。各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检查辖区内养老场所的服务记录。

  6.养老志愿服务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内老年人基本情况,将具有资质的老年组织或志愿组织,纳入本辖区志愿服务机构名单;组织本街道的志愿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志愿服务机构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及平台使用培训等。志愿服务机构组织志愿者进行注册及培训,志愿者培训后可参与社区养老志愿服务工作。

  7.老年福利补贴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更新录入辖区内老年人享受的政策补贴信息,包括助餐补助、高龄津贴、低保补助和意外保险享受情况等。

  (三)强化龙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数据管理和运用

  1.制定智慧养老数据标准

  遵循全区统一的设备接口、数据格式、传输协议、检测计量等标准,实现不同设备间的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完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流程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安全标准以及隐私数据管理和使用规范。

  2.智慧养老数据灵活采集与动态管理

  采取多方式、多节点、多渠道的信息采集方式,汇总全区老年人口基本数据信息,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记录,以及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工、志愿者基本信息等,建立完善的养老信息数据库。制定跟踪服务和定期回访机制,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养老数据信息,实现数据动态管理。

  3.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数据运用

  以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和区大数据平台为支撑,加强养老大数据的开发与运用,实现数据加工处理、动态指标分析、精准推送,为政府决策、市场发力提供科学支撑;结合老年人多维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医、养等多方面的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打造全区养老信息化生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区级统筹领导。区民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智慧养老功能需求优化设计、系统开发维护、平台管理、保障老年人健康信息安全等工作。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将平台建设、人员培训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申报,区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审核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整合医疗服务资源信息,根据需要向区民政局提供龙华区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新增、更新情况。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养老、医疗等服务数据共享。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负责老年人人口户籍等信息,按需要向区民政局提供龙华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实名数据。

  (二)发挥街道数据运用主体作用。各街道办事处动态掌握辖区老年人基本信息、健康、需求、政策享受等各项数据,每季度核对龙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中老年人数据、政策补助、养老服务场所、服务记录、志愿者服务记录等相关数据;每季度更新辖区“三无”孤寡老人、独居老人、低保老人、百岁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台账,并将相关数据录入龙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

  (三)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智慧养老安全保障规范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数据管理和安全管控,严格规范老年人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行为。选取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产品和专业服务队伍,增强信息系统防攻击、防病毒、防窃密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注重宣传推广。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智慧养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加大优质智慧养老项目推广力度,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养老模式,在全社会树立智慧养老新理念。鼓励培训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针对老年人开展信息技术培训,使

  老年人利用智慧养老产品增强自主养老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附件1-2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创新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城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构建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体系,着力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短板,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加快完善“一网两体系”养老服务格局。

  二、工作目标

  有效满足失能失智、半失能等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优化养老资源配置,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水平,巩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到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规模更加壮大、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更加高效,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一网两体系”龙华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建设

  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是集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政府和社会力量采取新建或转型升级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的方式,推动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挥服务统合功能,链接街道辖区分散的服务资源,依托综合体对各类服务进行统一调配、转介,与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形成“一中心多站点”联动服务模式,结合“虚拟养老院”建设,形成为老服务的信息集散地,提高服务效能,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推动社区长者服务站建设

  社区长者服务站主要面向社区内失能老人、高龄独居老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涵盖社区照护、日间托养、居家护理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设立社区长者服务站,可设置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也可对星光老年之家进行升级改造,或充分盘活资源,利用各种闲置、存量设施改造成为社区长者服务站。有条件的社区长者服务站可根据自身供给能力和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提供延伸至小区、家庭的为老服务。

  (三)推动小区长者服务点建设

  小区长者服务点可单独设置,或依托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等综合设置。新建居住区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小区长者服务点,已建成居住区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小区长者服务点。小区长者服务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置老年教育、情绪疏导、政策法律咨询、为老便民服务等特色活动项目。

  (四)推进长者助餐建设

  各街道依托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长者饭堂、助餐服务点。支持社会餐饮企业开展助餐服务,在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餐饮单位服务场所设置“老年助餐点”。利用熟食中心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能力和网点提供助餐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置、外送等服务。加快发展“家门口”的长者助餐点,支持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参与送餐服务。

  (五)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家庭养老床位是以居家老年人现有住宅为养老场所,由专业服务机构对居家环境进行无障碍改造、配备相应智能产品,提供居家照护服务。针对60周岁及以上且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申请家庭养老床位,给予适当资助。支持养老机构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访、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安宁疗护等专业养老服务。

  (六)设立社区养老专员

  推动设立社区养老专员,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指引、服务推介等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对称,提升养老服务资源精准配置。推动养老专员与常住老年人按一定比例配备,人员配备后在居民楼宇进行公示,明确标识养老专员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服务内容以及服务“二维码”等信息,方便社区群众联系咨询。

  (七)引进培育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主要是由各类老年协会、养老服务志愿者协会、老年大学(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社工服务机构、老年基金会等组成,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创办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整合各类社会资金和资源,加快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

  (八)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品牌建设

  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支持大型养老机构成立社区服务网点,将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促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拓展服务领域,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九)开展家庭照护者能力提升培训

  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家庭照护的能力与意愿,进一步发展社区非正式照料体系,开展家庭照护者能力提升项目,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以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为契机,以“集中教学”和“个体辅导”等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性服务,缓解居家照护的服务压力。鼓励社工、心理咨询师、护工等群体发挥家庭养老支撑作用,定期为护老者提供心理慰藉、技术指导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自身职责,抓好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工作,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相关单位将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申报,区财政局做好相关经费审核保障工作。

  (三)加强检查监督。区民政局牵头制定社区居家养老联动服务体系,各街道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评估。对服务过程中不达标,或未提供等值设备和服务内容,经评估后确属服务单位责任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三年内不得参与龙华区、街道组织实施的同类服务采购项目。

  附件1-3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推进养老志愿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推动养老志愿服务发展,完善养老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精神,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积极探索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构建以低龄健康老人服务高龄、失能失智、半失能、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志愿服务为辅的养老志愿服务体系,推进老有颐养,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社会风尚,促进我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政策创制等引导作用,着力推进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与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发展,筑牢志愿服务基础。

  (二)坚持专业导向、创新发展。以专业社工引导志愿服务发展,建立养老志愿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养老志愿服务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制度设计,探索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提升能力、突出特色。

  (三)坚持规范管理、依法自治。注重服务与管理并举,畅通联系渠道,有效发挥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志愿服务组织社会性、志愿性、公益性的特点,引导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依法自治。

  三、工作目标

  以低龄老人、社区志愿者、慈善会聚善义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团员青年为骨干,建立起一支规模适中、组织严密、高效有序的养老志愿队伍,不断满足龙华区社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的需求;力争到2025年,全区注册养老志愿者总数达到1500人以上。推动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努力实现养老志愿服务经常化储备、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品牌化培育、社会化运作,使养老志愿者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组织不断壮大、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服务项目不断丰富、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服务成果广泛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1.培育壮大养老志愿组织和为老志愿服务队伍。成立区级养老志愿者协会,建立“银龄互助”志愿队伍。培育“助老公益联盟”,整合老年协会、社区志愿者、慈善会聚善义工等资源,组建专业型志愿服务队伍。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动员、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加快培育社会养老服务志愿队伍,每个社区组建不少于30人的为老志愿服务队伍。建立爱心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挂钩联系帮扶制度。

  2.建设便捷高效的养老志愿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养老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志愿者注册、需求发布、在线报名、管理统计、资源对接等功能,实现志愿队伍的精细管理、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推动养老志愿服务的日常化、社区化、便利化。推动“互联网+养老志愿服务”发展,促进养老志愿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3.加强养老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力争实现每街道拥有1个以上登记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监督管理,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志愿服务组织内部治理,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党建工作,强化志愿服务组织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等方式,建设若干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性养老志愿服务组织。

  (二)健全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

  1.完善养老志愿者招募与注册机制。完善招募动员机制,着力发掘和有效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坚持普遍号召与重点发动相结合,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并举,不断丰富完善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的方式和手段,逐步壮大养老志愿队伍。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愿意利用业余时间为社会服务的个人加入养老志愿组织。

  2.规范养老志愿服务管理。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推行社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与管理制度。做好养老志愿服务规划与设计,根据老年人志愿服务需求,建立养老志愿服务项目信息库,定期向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发布。依托“互联网+”和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打通养老机构与注册志愿者团队、志愿者内部、注册志愿者和临时志愿者之间的通道,实现供需双方信息无缝对接。

  3.健全养老志愿服务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面、师资完备、教材规范、分级分类的养老志愿者培训体系。根据养老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积极依托相关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采用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养老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掘和动员辖区有专长的志愿者、志愿队伍,鼓励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

  4.建立“社会工作者+养老志愿者”协作机制。以专业社工带动志愿者建设,建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与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合作机制,帮助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计划,建立服务团队,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建立一批“社工+养老志愿者”示范点,促进养老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构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运行模式。

  (三)开展形式多样养老志愿服务

  1.组织开展亲情探视与巡访服务。建立定期走访、探望长效机制,组织养老志愿者对老人开展定期走访探视、巡访、关爱慰问、心理疏导等,及时了解老年人生活情况、健康状况等。

  2.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助老服务。依托街道长者服务中心、长者服务站等场所,组织有文艺特长的老年志愿者开展老年文娱活动、传统节日联欢、舞蹈乐器学习班等常态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3.组织开展结对助老服务。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形式,发动养老志愿者为孤寡、独居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邻里间早晚问候、日用品代购、读书读报、聊天疏导等具体志愿服务。

  4.培育为老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开展“耆老文化艺术互助汇”“爱暖空巢”等类型的志愿服务项目,加大志愿服务项目设计,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为老志愿服务品牌。

  (四)建立志愿者工作激励保障体系

  1.加大经费支持。加强对养老志愿服务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养老志愿服务组织立足自身优势,承接相关服务项目。依法大力发展养老志愿服务冠名基金,切实加强管理,积极搭建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与养老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桥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2.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社会环境。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中华孝道文化和志愿精神,培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对尊老敬老行为进行广泛宣传,传播正能量,让全体市民更加关注老年群体,自觉、自愿地投入到为老服务中。组织开展孝道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强化全社会的为老服务意识。加强养老志愿服务经验总结和推广交流,广泛宣传志愿服务在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回馈制度。建立养老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根据《深圳市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养老志愿服务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依次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养老志愿者,颁发“星级养老志愿者证书”。建立志愿者嘉许制度,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褒扬和嘉奖,授予“最美养老服务志愿者”“优秀养老服务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建立养老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志愿者可以利用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适度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同等条件下,优秀的养老服务志愿者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区养老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把组织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区老年协会和区养老志愿者协会的主导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和制度设计,推进养老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

  (二)加大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采取适当方式为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对养老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资助,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根据需要为志愿者参加养老志愿服务提供保障,促进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三)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把培育和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和孝道文化作为重要任务,切实加大对养老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养老志愿服务典型,适时掌握动态、上报信息,积极推荐创新做法。要善于培育、发现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参评“最美养老服务志愿者”“优秀养老服务志愿者”“最美养老志愿服务社区”“最佳养老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