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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539605231/2023-0014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6-27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7
主题词: 资质 动态核查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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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9月30日开展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共抽取168家企业。经核查,74家企业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资质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限期改正时间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二)书面整改报告;

  (三)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领取文书及报送资料

  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请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3栋313办公室)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办人领取整改通知书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中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要求,将整改材料(电子版)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zjjjgk@szlhq.gov.cn。对未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视为资质整改结果不通过,我局将依法撤回其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3.授权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1.附件1:2022年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xlsx

2.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模板.doc

3.附件3:授权委托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