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关于2026年度新媒体宣传支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度新媒体宣传支持服务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13A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下载指引详见附件);
(4)商业信誉(如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时间需在一个月内);
(5)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
(6)报价文件;
(7)联系方式(含机构联系人、电话、电邮、地址等)。
2.非公开资料(需进行匿名及密封处理5份):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重难点分析、相关后续服务等);
(2)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3)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承诺函、违约承诺函)。
3.完整的归档资料(密封处理2份,其中1份后勤留档,1份科室报销经费):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请注意以上资料密封袋密封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6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方式:0755-23336054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度新媒体宣传支持服务需求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社保缴纳证明下载指引
4.诚信承诺函
5.服务承诺函
6.违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