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龙华区于2014年建立慈善超市(现“龙华区聚善空间·慈善超市”),将店内物资直接发放或优惠出售,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于2017年开始推出“爱心卡”,以“爱心卡”补贴代替采购救济物资,有效宣传了慈善工作,帮扶了困难群众,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爱心卡”规范化管理,提高慈善救助服务的便捷性和实惠性,结合龙华区聚善空间·慈善超市业务实际,我局在原《龙华区慈善超市管理方案》《龙华区慈善超市管理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管理方案》《管理细则》)的基础上,草拟了《深圳市龙华区“爱心卡”管理办法(草案)》。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5月2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民政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爱心卡”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zlhmzj@szlhq.gov.cn。
联系人:贺惠娜 联系方式:0755-23336178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