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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社工人才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3年09月2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龙华区社工机构、辖区社工:

  为推动龙华区本土社工机构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社工人才服务龙华、扎根龙华,根据市区相关住房建设管理规定以及《龙华区本土社工机构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龙华区社会工作优秀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要求,现开展2023年龙华区社工人才住房申请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龙华区本土社工机构、龙华辖区社工

  二、申请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三、申请房源情况

  本次配额房源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樟坑径一期地块项目,共20套,其中8套(包含35㎡户型2套、65㎡户型6套)面向本土社工机构配租,每家社工机构累计申请总量不得超过2套;12套(包含35㎡户型3套、65㎡户型9套)面向辖区社工配租。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对象按照《龙华区社会工作优秀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附件1)、《龙华区本土社工机构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附件2)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五、申请方式

  龙华区社工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管理相关工作由龙华区民政局委托龙华区社会工作协会具体负责,申报咨询电话:0755-23776292。

  六、注意事项

  1.社工、社工机构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2.承租期间,社工机构需配合做好住房管理工作。入住人不在原单位任职的,需至少提前三个月提出退房申请,社工机构按承租约定的相关程序办理退房或变更入住人手续。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区住房和建设局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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