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测绘机构预选名录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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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石清大道二期建设需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已正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依法征收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2022修正)》(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等相关规定,我街道办基于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构筑(附属)物、其他附着物等评估、测绘需要,于2023年10月17日发布报名通告,共有19家评估机构、11家测绘机构报名,形成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和测绘机构名录。现将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和测绘机构名录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详见附件),被征收人可在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和测绘机构名录中选取评估、测绘机构,且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携带身份信息材料原件到接待地点填写评估机构、测绘机构选取意向书(选取结果须经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签字同意)。

  评估和测绘机构无法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协商选定的,我街道办将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在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测绘机构名录中确定评估和测绘机构。摇号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接待地点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温工 ,联系电话:0755-81796392,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工业路大浪商会大厦。

  附件:

  1.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

  2.石清大道二期(大浪段)房屋征收项目测绘机构名录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