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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举行《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6年06月0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促进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我局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前期准备、专题调研、初稿起草、集中修改、征求意见等阶段的具体工作,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拟就《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内容: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16: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国鸿大厦2栋515会议室(暂定)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方式进行

  五、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9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社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一名、行业专家代表两名,由区卫生健康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4名)

  2.社区代表由街道推荐产生(3名);

  3.社会公众代表(2名):凡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关心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的公民、专家均可报名。如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采取抽签方式(抽签过程进行公证监督)确定;如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则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六、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自行填写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26年6月12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hwjj@szlhq.gov.cn。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36332。

  九、其他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2.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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