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废止《龙华区北站壹号 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及民治股份商业中心入驻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2〕1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