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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工星辉耀龙华”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3年12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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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展示龙华区过去十年社会工作实践成果,充分挖掘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树立行业典范,进一步激励行业发展士气,推动龙华区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社工星辉耀龙华”创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年至2023年期间,在龙华区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优秀社会工作者、助力龙华区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个人和单位,以及面向龙华辖区居民开展专业社工服务的典型案例、品牌项目和研究成果均可参与评选活动,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一)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者10个。

  (二)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案例10个。

  (三)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10个。

  (四)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成果10篇。

  (五)龙华区社会工作发展助力者10个(家)。

  二、评选条件

  (一)“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者”需具备: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牢固树立“助人自助”工作理念,注重自身能力建设,专业能力强,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取得突出成绩;

  4.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全职在龙华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1年,且目前仍在龙华区从事一线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二)“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案例”“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研究成果”需具备:

  1.真实性。服务案例、项目及研究成果应源于实际工作或实践经验,具有真实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2.专业性。应具备社会工作的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工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

  3.示范性。应能代表社会工作16大服务领域专业服务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4.指导性。申报“十佳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成果”的文章应在国家级社会工作领域专业刊物上发表过,对专业实践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三)“龙华区社会工作发展助力者”需具备:   

  1.如评选对象为个人,需具备: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干精神;

  (3)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管理相关工作,为规范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或专业服务领域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如评选对象为单位,需具备:

  (1)在深圳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企业(需在有效期内);

  (2)依法纳税,按时参加社会组织或工商企业年度检查,且未接受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过)异常目录及违法失信名单;

  (3)在龙华区积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且为龙华区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在龙华区承接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多次获得市级及以上社会工作领域荣誉;或为龙华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提供资金捐助达到3万元及以上。

  三、征集方式

  公开向全社会征集,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相关企业和个人可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的形式进行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正在龙华区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符合“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者”“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案例”“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研究成果”“龙华区社会工作发展助力者”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单位,由评选对象填报相关申报表(附件1-5),并附上相应的详细佐证资料。如为单位推荐,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进行报送。

  (二)曾在龙华区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符合“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案例”“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龙华区十佳社会工作研究成果”“龙华区社会工作发展助力者”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单位,由评选对象填报相关申报表(附件2-5),并附上相应的详细佐证资料。

  四、申报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区社会工作协会开展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和总结宣传等相关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评选申报(2024年1月10日前)。本次活动的评选项目由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相关企业、社工个人推荐或自荐,申请材料及佐证资料纸质版于1月10日前报送至龙华区民政局713A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zlhmzj@szlhq.gov.cn。

  (二)资格初审(2024年1月19日前)。根据评选要求及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相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2024年1月25日前)。邀请行业内人才、专家、各相关研究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长期从事人才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开展现场评审,采取现场汇报和资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审打分。

  (四)审核审查(2024年1月31日前)。采取多种形式对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察,并视情况征询税务、人力资源等部门意见。

  (五)网上公示

  对评审结果公示3天。

  (六)结果公布

  经区民政局审定后,公布评选结果。

  (七)总结宣传(2024年2月底)。编制“社工星辉耀龙华”成果手册,供相关单位和人员学习参考;组织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单位、机构和个人颁发证书;同时发动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区民政局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将此项活动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

  (二)积极参与,严格报送。请各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在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撤销参选资格。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利用多种媒体、方式对评选工作进行宣传,提高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龙华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人:李丹丹,联系电话:0755-23336125)